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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奶茶的黄金吸管骑车时丢失# #男... 来自都市快报 - 微博
不过浙江绍兴诸暨市民寿先生却把黄金用在了实处,打造成吸管,用来喝奶茶,结果前两天这支100多克,价值10万元的黄金吸管竟然丢了!事发当晚,寿先生骑着小电瓶车,飞速地穿行在熟悉的归家路上。车轮压过一处井盖,车身轻轻一颠,黄金吸管就这样飞出去了。寿先生寻找近半个小时却一无所获,最终选择报警求助。民警沿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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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打车出事故究竟谁来赔 - 太平洋汽车
当其他车辆撞上网约车,赔偿顺序是对方交强险、对方商业险,不足部分肇事方自付。关于停运损失,可参照当地行业日薪标准索赔,像山东是 291 元/天,若车辆“双班制”,赔偿金额可能上浮。 乘客行为致事故 若乘客开门引发“开门杀”,乘客未尽观察义务要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未规范停车需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未尽提示义务可能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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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被判赔200万#】事发广东汕头,小车司机徐某敏搭载一名乘客行驶至某路段时,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1米的空隙。就在这时,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恰好从这1米的空隙经过。突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颅脑重伤,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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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徐某敏驾驶事故小汽车载刘某到医院就医,并在医院报了警。汕头市龙湖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徐某敏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敏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市公安交警部门最终维持原认定结果。 事故致刘某颅脑重伤,昏迷至今已逾两年。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和八级伤残。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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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致人死亡!法院判了!
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新闻发现,近几年,由开车门不慎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少数。海安法院就审理过一起开车门撞上行人致其死亡的案件,汽车驾驶员亦因此获刑。此外,通州也发生过一起儿童从副驾驶开车门与电瓶车碰撞的事故,造成电瓶车车主受伤。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和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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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评论 纵览新闻 关注 接下来播放 动物园回应黑熊被质疑是人扮的:是真熊,有仿人行为 1364阅读34分钟前 泰国一医院门前公路坍塌现50米深坑 1644阅读56分钟前 学信网账号自动回复诡异消极文字,客服:已向上反馈 1797阅读1小时前 广州15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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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人丧命! 自己和朋友还赔了100多万! 最近,思明法院 审理了一起 与“开门杀”有关的案件 请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 驾驶员未按规定停车 乘客开车门致人死亡 2021年1月,陈某驾驶汽车搭载其朋友乘客张某前往某地,到达目的地后其未按照规定在泊车位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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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被判赔82万!法院:未在合适地点停车,未提醒乘客开门...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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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开门杀”事故谁担责?法院判了!
“开门杀”指的是车上人员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导致他人躲闪不及撞上车门那么遇到“开门杀”责任如何认定?如何避免“开门杀”?日前石狮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回顾乘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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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